(九)承办市政府、杭州警备区、市国防动员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七)负责人防(民防)科学技术管理工作;组织开展人防(民防)科学技术研究和学术交流活动,推广应用科研成果。
(五)组织、协调开展防空防灾知识综合宣传教育和技能培训;组织制定人防教育培训计划,确定教育培训内容,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指导相关单位组建训练通信、防化防疫、医疗救护、杭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民防局),http://www.hzrf.gov.cn,抢险抢修、消防、治安、运输等群众防空组织;指导人防志愿者队伍建设。
(三)按规定权限负责人防工程和兼顾人防工程的审批、质量监督、竣工验收等工作;负责地下空间开发兼顾人防要求的审批工作;负责人防工程改造、拆除、报废审批工作;指导人防工程和兼顾人防工程的维护管理、平时开发利用、战时平战转换和地下空间开发建设中落实人防要求等工作。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人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杭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民防局)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受委托起草有关人防(民防)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相关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指导和依法开展全市人防(民防)行政执法工作。
(二)承接省人防办下放的投资规模在600万元以下的人防工程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审批工作。
一、职责调整
教育,政府组织,地方政府网站,杭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民防局官网:http://www.hzrf.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