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室:025-83630312(带传真)
邮 编:210019
12、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10、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方面的交流与合作。
8、负责监督检查职责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情况;承担相关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设计和竣工验收工作;参与研究有关部门在产业政策、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http://www.njsafety.gov.cn,资金投入、科技发展工作中涉及安全生产的相关工作。
6、负责生产经营单位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的监督检查工作,负责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的管理工作,组织查处职业危害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
4、承担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管理工作。
2、承担全市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责任,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依法行使综合监督管理权限,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各区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监督考核并通报安全生产控制指标执行情况;监督检查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定期分析和**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研究、协调和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制订全市安全生产发展规划和科技规划,指导协调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安全生产重大科学技术研究和推广工作。
教育,政府组织,地方政府网站,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官网:http://www.njsafety.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