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加强推进全市现代粮食流通产业发展,提高粮食安全保障能力的职责主要职责
根据以上职责调整,市粮食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市粮食流通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起草粮食流通和地方储备粮油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地方粮食流通有关政策,依法制定地方粮食流通制度并监督实施县长分级负责制有关粮食流通的具体实施工作;拟订全市粮食宏观调控,总量平衡和粮食流通的中长期规划;提出全市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方案,推动全市国有粮食企业改革;拟订现代粮食流通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牵头做好全市粮食市场监测和预警分析,完善粮食应急机制;贯彻执行国家粮食购销政策,组织开展政策性粮食收购,指导全市粮食购销和产销衔接;参与落实粮食信贷资金政策;负责军粮供应,指导灾区及缺粮地区所需粮食的供应拟订地方储备粮油规模,品种及总体布局方案并监督落实;提出地方粮油储备及收储,动用地方储备粮油的建议;协调中央,省储备粮食的收购,储存,调运等工作质量,存储安全和全市粮食收购,储存环节的粮食质量安全及原粮卫生指导行业科技创新和成果推广,承担粮食流通统计工作;开展行业对外交流与合作。
(七)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联系电话:0516-837223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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