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安市人大委员会,瑞安市(县)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从过渡,建立到健全,发展,走过了曲折而漫长的路程,历时半个世纪。大体上经历了三个阶段,195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颁布之前,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的规定,实行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制度。1949年10月30日,瑞安县召开首届一次各界人民代表会议,至1953年底止,历经两届共召开9次会议。县各界人民代表会议,是建国初期革命政权向人民代表大会过渡的一种形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