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财政局,葫芦岛市财政局的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财政的方针,政策,拟定和执行市财政政策,改革方案及其他有关政策,参与制定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节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定和执行市与县(市)区的财政体制和有关分配政策根据《中共辽宁省委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葫芦岛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辽委[2004]25号)和市委,市政府决定,设置葫芦岛市财政局,县(处)级建制,葫芦岛市财政局是主管财政收支,财政政策,财务管理,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市政府工作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