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城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二,综合管理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研究拟定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政策和建议,制定发布工矿(指非煤矿山,下同)商贸行业及有关综合性安全生产规章规程及安全生产技术标准并组织实施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研究提出贯彻安全生产重大政策和措施的建议,监督检查,指导协调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参与研究有关部门在产业政策,资金投入,科技发展等工作中涉及安全生产的相关工作,负责组织市政府重特大事故调查处理和办理结案工作,组织,协调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指导协调全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承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召开的会议和重要活动,督促,检查市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决定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承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