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机关现有行政人员12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 2名(1名兼执法监察大队长),正,副股长(主任)8名;执法监察大队行政执法人员6名;后勤服务人员3名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市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2,承担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的责任;
3,负责监督管理职责范围内的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工作;
4,承担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准入管理的责任,负责非煤矿矿山,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5,承担工矿商贸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督检查的责任;
6,组织本市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和规程并组织实施;
7,综合管理全市生产安全伤亡事故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分析工作;
8,负责监督检查职责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情况;
9,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培训工作;
10,指导协调全市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工作,监督管理进入本市的安全生产社会中介机构依法活动;
11,负责全市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工作,指导和监督全市安全生产委托执法工作;
12,组织拟订安全生产科技规划,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和推广工作;
13,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方面的交流与合作;
14,负责组织指挥和协调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
15,承担廉江市安全生产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16,承办廉江市人民政府和湛江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办公地址:廉江市建设大道26号
办公室电话:66885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