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环境保护局,2,牵头协调市重特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指导协调县,区政府及各类经济区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协调解决有关跨区域环境污染纠纷,组织协调全市重点流域,区域,海域污染防治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海洋环境保护工作1,贯彻落实国家关于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全市环境保护规范性文件,组织编制市环境保护总体规划,环境功能区划,会同有关部门拟定环境保护标准,基准和技术规范,组织拟定并监督实施市重点区域,刘御污染防治规划和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会同相关部门拟定海域污染防治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