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www.ahrd.gov.cn,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五年,每年至少举行一次会议,会议由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集。如果常务委员会认为必要,或者经过五分之一以上的代表提议,可以临时召集省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省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必须在有三分之二以上的代表出席时,方能举行才得到恢复,于1978年1月召开了省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现在是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安徽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2008年1月召开,共有代表739名,由17个地级市分别组成代表团,驻皖解放军代表单独组成代表团,共组成18个代表团。其中,工人108名,农民89名,干部190名,知识分子199名,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117名,解放军21名,人民武装警察9名,归侨侨眷6名。在739名代表中,中共党员511名,妇女212名,少数民族代表34名。安徽省出席十一届全国人大的代表为113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