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监察,地方监管,企业负责的原则,宁夏煤矿安全监察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国家关于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规程;研究分析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提出煤矿安全生产发展计划和目标的建议规章章程,标准和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安全及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等情况;对煤矿安全实施重点监察,专项监察和定期监察;对煤矿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作出现场处理或实施行政处罚,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标准的煤矿企业进行查处标准,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矿井,煤矿安全监督检查执法,煤矿安全专项整治,事故隐患整改及复查,煤矿事故责任人责任追究的落实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向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提出意见和建议监督事故查处的落实情况;负责煤矿安全监察调度,统计信息工作,发布煤矿事故,职业危害的煤矿安全生产信息研究提出煤矿安全生产科技规划建议;组织对煤矿使用的设备,材料,仪器仪表,安全标志,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监察工作负责对从事煤矿安全生产条件和煤矿设备设施检测检验,安全评价,安全培训,安全咨询等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的资质管理工作,并进行监督检查指导煤矿安全程度评估工作煤矿特种作业人员(含煤矿矿井使用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与发证工作;负责煤炭行业注册安全工程师的管理工作依法监督检查煤矿企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组织煤矿建设工程安全设施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监督检查为煤矿服务的矿井建设施工,煤炭洗选等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协调或参与煤矿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负责组织单项工程质量认证,参加煤炭建设项目的竣工投产验收监察分局和直属单位干部管理及人事,劳动和财务管理工作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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