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研究提出我市贯彻国家财政金融政策的建议,以及运用投资,财政,信贷,价格,国外贷款,国家储备等重要经济
手段调控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政策建议,负责宏观经济运行的调节,协调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研究产业政策,指导产业结构调整;提出高技术产业发展战略,研究企业技术进步的政策措施
,推动技术创新;研究并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有关重大问题,衔接农村专项规划和政策;综合分析财政,金融,产业,价格政策的执行效果;研究提出地方投融资政策措施;编制申报全市企业债券发行计划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提出完善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议,指导和推进全市总体经济体制改革规划重大项目和生产力的布局;研究提出投资和建设领域重大政策;综合编制全市
财政预算内固定资产年度投资计划,争取逐步安排财政建设资金,政府性各种专项建设基金;指导和监督国外贷款建设资金的使用,指导和监督政策性贷款的使用方向;安排政府拨款建设项目以及重大外资项目,境外投资项目;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安排市重点建设项目计划,积极争取上级投资,按照分工实施对重点项目的管理和稽察负责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调节;编制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总量计划
,监督计划执行情况,并根据经济运行情况对进出口总量计划进行调整;研究提出重要商品的储备建议;组织制定全市服务业发展规划和重点区域性批发市场,重点要素市场发展规划,指导全市市场体系建立;提出现代物流业发展的战略和规划提出经济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保护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研究拟订资源节约综合利用规
划,参与编制生态建设规划,提出资源节约综合利用的政策,协调生态建设和资源节约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组织协调环保产业工作;提出全市国土资源整治,开发利用和保护政策编制区域经济发展规划;提出城镇化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制定并组织实施
扶助贫困地区经济开发计划和以工代赈计划;组织,协调,处理三峡移民安置和库区经济开发工作文化,卫生等社会事业以及国防建
设与国民经济发展的衔接平衡,制定全市社会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研究提出促进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协调就业,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的重大问题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和政策;编制利用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国外政府贷款和
商业贷款计划,负责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开展对内对外招商引资工作行政规章的起草和实施;研
究有关法律法规和重大方针,政策执行情况并提出政策建议。
(十二)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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